党政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研讨培训会

作者:法律事务室    发布日期:2012-04-2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1号令),全面推进高校章程建设,417日至19日,我校党政办公室王婧瑶老师代表学校参加了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全国教育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在安徽合肥举办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研讨培训班(第二期)。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长范文曜、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处长王大泉等领导出席了会议。来自全国各省(市、区)教育厅(教委)及各高等院校的主管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共计500余人参加了研讨和培训。培训班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主持。
培训班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处长王大泉分别对《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从该办法制定实施的背景、意义、高校章程的重要性以及具体制定程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劳凯声,华中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刘献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湛中乐分别作了《大学章程与依法治校》、《现代大学制度与大学章程建设》、《大学章程要素的国际比较》专题讲座。培训班还邀请了中国科技大学、同济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3所高校的相关领导介绍了学校治理机构改革与高校章程制定的优秀经验做法。
章程对于改革大学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具有重要意义。我校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准确领会和把握《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内涵和要求,尽快启动章程建设工作,并以章程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施依法治校,促进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