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勤华:从理念构建到实践探索

作者:法律事务室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13-09-23
依法治校的本质是学校管理者树立法治观念,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和其他一切活动的基础。 
 
何勤华    
    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先后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全国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出版《中国法学史》(三卷本)、《西方法学家史》等著作。 
    作为一所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我校早在2000年就明确提出了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即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战略在学校层面的具体体现,是学校事业稳步发展的基本保障;依法治校的本质是学校管理者树立法治观念,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和其他一切活动的基础;依法治校的目的是规范学校办学和教育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经过几年的探索,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6年成为教育部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我校始终把依法建章立制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先后建立了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征求意见制度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并把师生的权利救济作为法治状态下学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了听证、申诉、调解等制度,同时一以贯之地把依法治校的理念贯彻到党的工作中,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建设长效机制,保障了党员的主体地位,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党内民主带动了校园民主建设。 
    近几年,我校进一步确立法治理念,在实际工作中完善了规章制度以及意愿表达、源头参与、民主监督等依法治校机制,并且积极探索党内民主建设,形成了诸多新的亮点。 依法治校的本质是学校管理者树立法治观念,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和其他一切活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