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敏:着力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作者:法律事务室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日期:2013-03-21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制定出台,对推动学校行政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华中师范大学始终将依法治校作为提升学校科学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
构建科学统一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作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和教育部章程建设试点单位,学校较早启动了章程制定工作,出台《华中师范大学规章制度制定暂行办法》,目前章程已经递交教育部预审,将建立起章程—学校基本制度—部门规章制度—单位内部管理制度4个层面的制度体系。
优化学术优先的依法治校权力架构。学校坚持构建以学术发展为核心的权力系统,平衡学校内部政治力、行政力和学术力的关系。一是出台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校长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全部退出学术委员会,由无行政职务的资深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并将学科规划、职称评聘、发展规划制定以及相关的资源配置、学术成果水平鉴定等权力都回归学术委员会。二是在学院一级组建教授委员会。学院重大学术事务等都由教授委员会以票决方式决定,院长只是以个人身份参加教授委员会,形成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权力架构。三是强调学术组织系统对行政组织系统的绩效考评。学校在行政组织的考核和评估上,着重听取院系和科研院所等服务对象的意见,并据此作为行政单位负责人和行政工作人员的评价依据。
完善民主参与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成立咨询委员会,为集体决策提供咨询。完善教代会建设,二级教代会建制率达100%,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经教职工民主讨论、教代会审议表决。成立了由校长、书记为双组长的普法领导机构,建立一支专业法务工作者和兼职法律宣讲员相结合的普法工作队伍,形成自上而下、全方位、多层次的“3+3”法治宣教格局。
(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